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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首次对“套路贷”诈骗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
2018-11-23

上海法院首次对“套路贷”诈骗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

上海二中法院 魔都法律在线 今天

 

2018年11月23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二中院)集中公开开庭宣判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黄某等11人、被告人张某等14人“套路贷”系列诈骗案,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黄某、谢某、张某3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其余2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二年三个月至十三年不等刑期。

 

“套路贷”作为一种非法经济活动,严重破坏了我国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人身权益。上海二中院今日判决的两个案例系上海法院首次对“套路贷”诈骗犯罪案件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

 

上海二中院将继续严厉打击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继续加大案件办理力度,有效遏制“套路贷”犯罪活动,营造风清气正、安定和谐的社会氛围。

 

注:以上信息来源上海二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