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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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受害者求助《帮女郎》,观庭律师劝告受害者请勿坐以待毙!
2018-06-12

【媒体聚焦】“套路贷”受害者求助《帮女郎》,观庭律师劝告受害者请勿坐以待毙!

原创: 观庭律师 观庭观盛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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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观庭观盛律师事务所作为帮女郎律师后援团,竭诚为“套路贷”案件受害者提供维权服务。

 

  

《帮女郎》“套路贷”专题栏目

 

 

 

01

基本案情

 

2016年1月份,张女士(化名)因事急需小额借款,通过网络平台找到某金融信息服务公司,欲向其借款5万元,但被要求30万元起借。逾期张女士无力还款。中间人陆某(化名)作为介绍人,主动联系张女士,为其介绍“圈内人士”作为平账的人为张女士平账。历经多次累积平账之后,短短一年时间,张女士的借款金额最终高达235万元

 

2018年4月份,张女士夫妇收到法院邮寄的一份传票及其他诉讼材料,要求归还借款235万元。法庭定于5月底开庭审理。

 

 

受害者向《帮女郎》记者陈述案情

 

 

 

观庭律师余庭进行解读

 

02

事实简介

 

时间

脉络

 

2015.02

借款30万

 

 

 

 

 

2016.02

 

  借款60万

 

2016.08

借款80万

 

 

 

 

 

2016.11

借款120万

 

2016.12

借款135万

 

 

 

 

 

2017.04

借款185万

 

2017.09

借款220万

 

 

 

 

 

2018.03

借款235万

 

03

观庭说法

 

张女士为归还5万元借款,不幸被诱导陷入“借贷”陷阱,被介绍至上海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借款30万,房产证等材料被扣押。后又被案外人陆某不断介绍他人签署“虚高借条”用以“平账”走流水,并办理房产抵押证,“借款”金额遂从60万、80万渐至185万、235万,现张女士房产证、银行卡等原件均在原告处扣押,张女士在整个平账过程中并未实际收到任何钱款。

 

陆某及各“借款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制作虚高借条、银行流水获取非法财产,系典型的“套路贷”犯罪,目前张女士已就该系列案向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已在侦查处理。现“借款人”作为原告,欲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掩盖非法犯罪事实,并欲利用胜诉判决实现其非法侵占目的,已涉嫌刑事犯罪。

 

目前,张女士已委托上海观庭观盛律师事务所就其所涉的民事诉讼提供法律服务。观庭律师团队接受委托之后,在了解、核实相关信息的基础之上,积极进行调查,向法院邮寄相关材料,目前该案正在朝着有利于受害方的方向积极处理当中。

 

04

我所胜诉案例

 

判例一

 

黄某某(化名)被套路贷案:

 

黄先生系视力残疾且身患重病。为筹措医疗费用,黄先生通过朋友与潘某、“老板”相识并签订小额贷款合同。万万没想到,在短短三年间,不仅几万借款摇身变为数百万债务,自己的房产也被莫名过户到他人名下。

 

经过我所观庭律师团队的努力,最终成功帮助黄先生证明房屋转让实属无效,最大程度保护了受害者黄先生的权益。

判例二

 

王某(化名)被套路贷案:

 

套路贷诈骗集团以小额贷款名义向被害人王某出借高利贷款,并纠集了社会无业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形成较为稳定的组织结构,有组织的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该集团以诱骗、恐吓被害人王某签署翻倍借条和银行翻倍走账,并在故意制造违约的情况下,被害人王某无法还清本金或利息的时候,通过诱骗、非法侵入住宅等方式暴力讨债,从而敲诈被害人。

 

本案涉及“套路贷”诈骗集团,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巨大,涉及地区包括上海、海门、沛县、南昌等地,通过观庭律师团队介入,提交相关材料,多次和法院沟通,各地法院最后准许原告的撤诉或者驳回了原告的起诉

判例三

 

陈某(化名)被套路贷案:

 

“套路贷”被害人陈某(化名)系谢某行(化名)的妻子、谢某天(化名)的母亲。被害人生前为了追回欠款,背着家人找他人帮忙追债,结果钱未追回,反倒被欺骗称债务人被打伤需要支付28万余元医药费。被害人信以为真,为支付高额“医药费”,自此开始陷入“套路贷”的圈套。通过多人多次转账借款,最终累积债务高达600多万元

 

在整个借款期间,为了偿还不断翻倍的“套路贷”,被害人还被迫向银行贷款数百万元。面对不断翻倍的借款,“套路贷”人员又步步紧逼,最终被害人于2015年1月25日被逼自杀身亡。自此,谢某行和谢某天才知晓被害人的高额借款情况,而所借的款项均用于偿还借款,根本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后来通过观庭律师团队的介入与努力,法院撤销了谢某行岳父、岳母的执行措施。

判例四

 

方某某(化名)被套路贷案:

 

2013年3月,被害人为还3000元银行信用卡借款,在网上找到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向该公司陆某(化名)借款,陆某称起借5000元,还款1万元。陆某随后向被害人建设银行卡中转账1万元,并当场要求被害人取现5000归还。后被害人无力还款,陆某便介绍被害人向车某(化名)借款1万元用于“平账”。

 

此后被害人多次被此种转账后立即提现的方式欺骗,制造出了多份虚假借据及银行流水,还被胁迫办理多个虚假的借款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公证文书、房屋抵押权登记等。2014年初,被害人被一出借人陈某(化名)限制了人身自由2014年3月,陈某安排他人胁迫被害人至江苏某地做虚假的委托公证5月,陈某等人又将被害人强行带往陕西省汉中市某县躲避侦查,并对被害人进行24小时看守,过了半月之久,被害人才与上海的家人取得联系。

 

通过观庭律师团队的介入,浦东法院已经对执行回转进行立案,而且检察院还启动了执行监督。

 

 

(关于案例更多信息,请于公众号后台留言,我们会尽快回复)

 

 

(附:相关胜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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