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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庭解说◆130903搁浅!神速的房产交易
2014-01-22 点击次数:

 

    汤先生与妻子离婚多年,儿子随汤先生前妻生活,但前妻与儿子的户口仍在唐先生作为承租人的公房内。近日,为筹备儿子结婚事宜,汤先生与前妻商议将公房出售,部分房款用于儿子婚房首付。当日下午,汤先生便前往太平洋中介挂牌,没想到立即就找得到了下家。买卖双方对房屋、报价均相当满意。当天晚上,双方在中介的主持下签订了承租权转让合同,下家支付了2万元定金,并与中介约定中介费3万元。但由于汤先生的前妻和儿子是房屋的同住人,公房承租权转让需要他们的同意,汤先生承诺第二天让前妻和儿子在合同上签字,届时合同正式生效。然而第二天汤先生和前妻、儿子说起此事,要求两人签字时,他们却一致不同意将该公房出售。面对下家要求汤先生承担违约责任、中介要求双方支付中介款等一系列要求,汤先生感到力不从心,他想帮女郎求助如何能够挽回自己的损失。
    汤先生是否应该返还下家2万元定金?中介费又应该由谁来承担?帮女郎后援团余庭律师将对此具体分析。